见“和硕贝勒”。
武官名。见“诸都部署司”。
见“提刑司”。官署名。宋置,掌所部狱讼,平其曲直,举刺官吏等。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常平司》,参看“提点刑狱”条。
官名。魏晋制度,骠骑、车骑、卫三将军皆为重号将军,高于诸名号大将军,本无须加“大”。其后将军名号愈授愈滥,遂又增置此号,多加权臣元老,以示尊崇,一品,开府置僚属,不领兵。十六国、南朝、北魏、北齐因之。
官署名。金朝宫师府置,正八品,掌太子冠带衣服、左右给使之事。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七品,掌冠带衣服、左右给使之事。佐官有侍丞,正八品。
官名。南朝梁武帝大同七年(541)置。员一人,九班。有助教二人。属国子祭酒,教授梁武帝所撰《孔子正言》。
明清大理寺之职官。明朝于大理寺左、右寺正下设左、右寺副各二人,协助寺正办理二寺刑名案件,秩从六品。清初沿置,各设汉一人。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
(1)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之一。本名左右武卫府,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去“府”字称左右武卫。掌领外军宿卫。所领府兵称熊渠卫士,设官同“左右翊卫”,参见该条。(2)唐府兵十卫中的两卫。隋炀帝时有左右武卫
官名。宋朝贡举殿试时设,负责与初考官决定合格人等第,事毕即罢。
官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