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军粮台
清代湘军中管理饷械等事务机构。设总理事务一人,由主帅委派,总领台务。其下分立文案、内银钱、外银钱、军械、火器、侦探、发审、采编八所,分派委理各若干人。办理各所事务。
清代湘军中管理饷械等事务机构。设总理事务一人,由主帅委派,总领台务。其下分立文案、内银钱、外银钱、军械、火器、侦探、发审、采编八所,分派委理各若干人。办理各所事务。
官名。北齐有此职,见《隋书·百官志中》。其品秩上州从七品上,中州从七品下,下州正八品上。至唐为“司士参军”,参见该条。
官名,汉置,掌收捕司察奸人。《汉书·酷吏列传·王温舒》:“吏苛察淫恶少年,投缿购告言奸,置伯落长以收司奸。”注:“师古曰:伯亦长帅之称也。置伯及邑落之长,以收捕司察奸人也。”
秦汉臣民上书皇帝时所用的套语,以表示敬畏。《史记·秦始皇本纪》: “臣等味死上尊号。”汉承秦制,群臣上书皆云昧死言。新莽改为稽首。东汉光武帝因而不改。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杂号将军名,东汉末三国初置,掌征伐。南朝宋、北魏、隋初皆置,但品位比以前低,为九品。
即虎视将军,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金部司”。
有关帝王陵墓的官员称陵寝官。清朝设三陵总理事务大臣,初由盛京将军兼任,光绪三十年改由东三省总督兼任;设承办事务衙门大臣,主事,委署主事,还有读祝官、赞礼郎、关防官等。东陵、西陵设官大体与三陵相同。各设
官名。北魏司州刺史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见“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核国库出入款项、各省报解京饷各项经费、收放颜缎两库物料,核议苏杭两省织造奏销,盘查银缎颜三库。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民国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