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服
爵位和官职。《管子·权修》: “民贱其爵服,则人主不尊。”
爵位和官职。《管子·权修》: “民贱其爵服,则人主不尊。”
一作合的,又称哈的大师。伊斯兰教法官称号。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回回哈的司,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回回人所有刑名、户籍、
得力的属下官吏。《汉书·酷吏传·王文舒》:“其爪牙吏虎而冠。”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成立之初,卫生行政沿袭北洋政府之旧,于内政部内设立卫生司办理。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一月,裁撤卫生司,改设卫生部,属行政院,掌理全国卫生行政事务。设部长、次长、参事、秘书、司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土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专司观察天下土地山川形势及所生异物,昭告于王,以为王行事之参考。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土训中士,正二命;土训下士,正一命。职掌与《周礼》的土训同。
王国傅即王太傅。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王太傅”条。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诸州平籴。大中祥符七年(公元1014年),置主吏七人。
官名。为天朝典官,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参见“提中关”。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佐司土中大夫、小司土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司土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官名。元置,属侍正府,见该条。
参见“中兵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