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招讨使司”。
官名。唐朝太仆寺沙苑监次官,置一员,正七品下。
官名。十六国后燕,北燕京都行政长官。后燕慕容盛都龙城(今辽宁朝阳),为昌黎郡治,故改昌黎太守置。职掌略同京兆尹。
官名。南朝梁、陈置,有丞。隶少府卿。
蒙古语,意为“渔人”。指蒙、元宫廷、投下捕鱼人户及掌管渔务官员。
爵名,与官爵相对而言,秦汉实行二十级(等)爵,但民众受封只限于二十级爵的前八级,即民众受封爵,最高不能超过二十级爵的第八级公乘。二十级爵的前八级为官民共用,八级以上的只用于封赐官员,而不用于封赐民众。
官署名。①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四川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兼领云南布政
见“十飙将军”。
官署名。元朝置,简称总制院。掌全国释教,兼治吐蕃事务,设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以国师八思巴领之。二十五年,改为宣政院。
宋朝常平仓提举官、管勾官、监官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