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理钱法侍郎
官名。明清户部钱法堂主官。明天启五年(1625)设,一人。掌理宝泉局鼓铸事宜。清顺治元年(1644)以满、汉右侍郎兼理钱法堂,分掌宝泉局、直省铸钱局及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撤。
官名。明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于户部增设督理钱法侍郎一人,掌督理钱法之事。
官名。明清户部钱法堂主官。明天启五年(1625)设,一人。掌理宝泉局鼓铸事宜。清顺治元年(1644)以满、汉右侍郎兼理钱法堂,分掌宝泉局、直省铸钱局及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撤。
官名。明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于户部增设督理钱法侍郎一人,掌督理钱法之事。
泛指长官的副手或佐吏。《后汉书·景丹传》:“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有干事称,迁朔调连卒副贰。”李贤注: “副贰,属令也”。长官的辅佐。也就是副长官,如今言“第二把手”。《后汉书·景丹传》:“王莽时举四科
官名。即太子率更令。官名,即太子率更令的简称。东汉置,掌庶子、舍人更值宿卫,职似光禄。见《后汉书·百官四·太子少傅》。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若只设一名检察官,即无首席之称。在未设法院的地方,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
官名。北魏置。为大鸿胪副贰、协掌典礼司仪、爵位封授削除等事务。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四品上。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职如太守,掌治其郡。王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连率、大尹,职如太守;属令、属长,职如都尉;置州牧、部监,见礼如三公。公氏作牧,侯氏卒正,伯氏连率,子氏属令,男氏属长,
官名。北齐置,为司州,清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以及诸州属官。官名,汉置。汉朝州郡置主记室,为诸曹之一,掌记录文书,督催期会。掌主记室曹者为该曹掾、史,掾为正,史为副。有的置掾,有的置史,置掾者称主
官名。隋典书坊本置太子通事舍人,炀帝时改称宣令舍人,唐武德初仍改为太子通事舍人。
官名,又称“提举阁事大臣”,清朝文渊阁设此官,掌领阁事,以内务府大臣充任。见《清史稿·职官二·翰林院·文渊阁》、《清文献通考·职官四·文渊阁》。
魏、晋、南朝州“大中正”的别称,一说为州都大中正的省称。亦称“都士”。北魏为州牧的属官。负责评定士族内部品第,职似“中正”。当时实行九品中正制度,依品第选任官吏,故其任颇重。北齐为州刺史属官,视八品,
官名。南宋国史院属官,以内侍省官充任,掌国史院杂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