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言中大夫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御伯中大夫置。仍属天官府。员二人,正五命。随侍于皇帝左右,掌管皇帝所用的书籍,可被派出使敌国及执行其他使命。下设纳言下大夫、纳言上士、纳言中士以佐其职,领给事上士、掌式上士等官属。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宣帝即位后,复置。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御伯中大夫置。仍属天官府。员二人,正五命。随侍于皇帝左右,掌管皇帝所用的书籍,可被派出使敌国及执行其他使命。下设纳言下大夫、纳言上士、纳言中士以佐其职,领给事上士、掌式上士等官属。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宣帝即位后,复置。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属户部度支司,掌内外支供之事。
佛教官名。西夏置为佛教高级职称。可出任功德司副使,参与译、校佛经和重大佛事活动。
官名。金置,见“劝农使司”。
官名。隋朝太仆寺典牧署次官,置三员,从九品上。唐朝沿置四员,正九品上,玄宗开元(713—741)初升从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断罚追毁宣敕。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元年(907)改同和院使置。宋初沿置,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降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官署名,东汉置,即审判科,掌审理案犯。亭:评审、处理。《后汉书·孝灵帝纪》:“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孙小)转西台中散,每从征伐,屡有战功,多获赏赐。”为任职于中书省的中散官。五品中。
官名。元置,属侍正府,见该条。
即“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