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守道”。官名。简称巡道,明清时设置。明永乐时常令方面官巡视民间疾苦,后遂以布政司右参政、右参议分守一定地域,督察所属府州县,称为分守道。分每一布政司辖区为若干道,其建制增减无定。据《明史·职
即“哈思呼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
府的等级之一。金制作为路治所的府,称为首府,其府尹兼任本路总管。
见“两京郊社令”。
官名统称。宋朝寨主、寨主簿、寨都监、寨监押、寨将、寨副将、寨巡检通称寨官。
满语官名。又作“哈思户额尔机阿达飞拜察喇昂邦。汉名为左佥都御史。乾隆(1736—1795)时裁。
蒙古语,即“投下”。
官名。吐蕃官,曰喻寒觅零逋,与整事大相、小整事任国事,总号曰尚论掣逋突瞿。
官名。同“太史”。掌典法礼籍兼司星历。《周礼·春官》有大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官名。掌管祭祀、历数、法典等。商周两朝都设此官,职权任务大体相同。《周礼·春官、大史》:“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
蒙古语,意为“十”,或用以称十户,参见“牌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