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官
官名。又称宗本。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统称。掌治分营寨而居藏民之政事。前、后藏共置营一百二十四处,每营设营官一人或二人,设二人者,僧、俗各一,共一百六十三人。有边营官、大营官、中营官、小营官之称。道光(1821—1850)中增设曲木多寺等处之四品、六品及七品番目营官。
官名。又称宗本。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统称。掌治分营寨而居藏民之政事。前、后藏共置营一百二十四处,每营设营官一人或二人,设二人者,僧、俗各一,共一百六十三人。有边营官、大营官、中营官、小营官之称。道光(1821—1850)中增设曲木多寺等处之四品、六品及七品番目营官。
亦称“外兵参军事”,两晋南北朝诸公、军府僚属名。掌本府外兵曹事务,兼备参谋谘询。西晋末司马睿始置于丞相府,东晋南北朝沿置。其品位随府主地位高低不等,有以将军、太守兼领者。官名。北魏北齐皆置,大司马、大
国立学校名。唐朝国子监置,设博士、助教、直讲,掌教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之子为生者、庶人子为俊士生者,另有典学等属员; 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省吏部,试登第者,加阶放选。
职役名。宋代有甲头,亦称甲首。明代里甲制度,一甲共十人,推一人为首,称为甲首。参见“里甲”。
官名。唐朝始置,为殿中省尚辇局属员,二人,正九品下。官名。唐置,《唐六典》作掌辇,属尚辇局。辅助奉御及直长掌舆辇之事。员额二人,秩正九品下。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明朝置,为各都司、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都司及行都司定制二人,羁糜都司随需设置。均从二品。参见“都指挥使司”。武官名。明置,见“都指挥使司”。
官名。清朝管理盐务之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始设。后定员额,山西、河东、两淮、淮南、淮北各一人。正五品。掌掣盐政令。官名,清设此官,属两淮盐政,专掌抽查检验盐斤之事。见《清史稿·职官三》。
①帝王近侍之臣,或称中官。汉朝亦指宦官。北魏道武帝天赐二年 (405) 置员二人,比侍中、常侍、迭直左右。②后宫女官。《国语· 周语中》:“内官不过九御。”高诱注:“五御,九嫔也。”历代后宫女官统称内
1、国都。《管子·八观》:“入国邑,视宫、观车马衣服,而侈俭之国可知也。”2、泛指诸侯王及公主的封国。诸侯王的封地称国,公主的封地称邑。《后汉书·百官五·县》:“凡县,主蛮夷曰道,公主所食汤沐曰邑。”
“通直散骑常侍”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