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寇将军
官名。三国魏、蜀皆置,统兵出征或作为太守等地方长官的加官。魏、晋、南朝宋皆八品(一说魏为五品)。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为七品,隋初列为散号将军,降为从八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
杂号将军名,三国魏、蜀皆置,或领兵征伐,或作为太守等地方长官的加官。后世也有沿置。
官名。三国魏、蜀皆置,统兵出征或作为太守等地方长官的加官。魏、晋、南朝宋皆八品(一说魏为五品)。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为七品,隋初列为散号将军,降为从八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
杂号将军名,三国魏、蜀皆置,或领兵征伐,或作为太守等地方长官的加官。后世也有沿置。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职内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主管财税收入的事务。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掌纳上士,正三命;掌纳中士,正二命。其职掌相当于《周礼》天官的职内。
即“内史上大夫”。
即“北洋通商大臣”。官名。即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清朝咸丰十年设置“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设三口通商大臣。同治九年改设北洋通商大臣,掌管北洋洋务、海防和直隶、山东、奉天三省关政事务,由直隶总督兼任。”参看
道官名。明清设置,秩未入流,其职为管理县内道士、女冠。
官名。见“徽猷阁”。
官名,汉置,为公府或郡县佐吏,掌农桑等事,简称田曹。其后,晋公府也置,兼掌分察州郡。《晋书·温峤传》:“司徒置田曹掾,州一人,劝课农桑,察吏能否,今宜依旧置之。”
官名。晋始置,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隋诸王国有舍人四人。唐沿置于亲王府,掌供引纳驱策之事。
官名。① 帝陵次官。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隋朝沿置,一员,从九品。唐朝初为从九品,高宗永徽二年(651)加为从七品上,玄宗开元(713—741)间省,天宝十三载 (754)改献
官名,属太尉,为一曹之长,总领曹事。汉代太尉等公府分曹办公,总领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副职称属或史,某曹之掾,称某曹掾。曹,类似今天的局、处、科。太尉,掌全国之武事,为最高的军事长官,为三公之一。《后汉
官名。即中书令,唐玄宗开元元年 (713)改,五年复名中书令。参见“中书令”。官名。即中书令,详“紫微省”条。参看“中书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