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举
宋朝举人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又称请解。即举人向州、府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纳家状,申请应举。获准后,方许参加解试。
科举制度中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唐制是由应试士子带着身份、履历证书至所在县申请应举,县试合格后即可申请参加府州的解试。宋代沿袭唐制,由应举者向府州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送家状,申请应举。请举获准,方可参加考试。
宋朝举人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又称请解。即举人向州、府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纳家状,申请应举。获准后,方许参加解试。
科举制度中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唐制是由应试士子带着身份、履历证书至所在县申请应举,县试合格后即可申请参加府州的解试。宋代沿袭唐制,由应举者向府州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送家状,申请应举。请举获准,方可参加考试。
官名统称。即盐铁副使、度支副使、户部副使。宋太宗雍熙 (984—987) 中始置,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分领三部之事。后或省或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盐铁副使、度支副使与户部副使的总称
官名。清末大清银行长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定额一人,正三品,简任,任期五年。总理全行事宜,并为该行理事会议长。
官名。三国吴置。① 即武昌右部督。孙权分武昌为二部,右部督掌自武昌上至蒲圻军事。②即“太子右部督”。官名,三国吴置。孙权把武昌驻军分为左右两部,每部置督一人,左部督负责下游防务,右部督负责上游防务。《
官名,即司寇,掌刑狱。《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臣戮余也,将归死于尉氏,不敢还也。”注:“尉氏,讨奸之官。”疏:“归死尉氏,犹言归死于司败,明尉氏主刑人,故为讨奸之官。”《汉书·地理志·陈留郡》:“尉
官署名。隋始置,为工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工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佐助工部尚书、侍郎,掌城池土
官名,汉置,属光禄勋,俸比千石,掌期门郎习射。《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建武二年,为黄门侍郎,守期门仆射。”参看“期门”、“期门郎”条。官名。西汉置,为护卫皇帝的期门郎的长官,秩比千石。
官名。汉朝为将军名号,领郡国材官士(步兵)出征,师还则省。东晋为材官校尉改称,设司马一员,掌工匠土木之事,领营兵,隶中领军(领军将军)。南朝宋、齐沿置,兼隶尚书省起部曹。梁、陈改隶少府卿。北魏初亦置,
官名合称,即丞和主簿。丞为副长官,为长官之佐,协助长官掌职事。主簿,掌文书簿籍及印鉴等。参看“丞”、“主簿”条。
官名。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所属有掌式上士,秩正三命。式指仪节,掌式上士,为掌宫廷仪式之官。相当于明代司礼监的职任。《隋书·田仁恭传》记田仁恭“在周以明经为掌式上士。”其副职为掌式中士,正二命。
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位副都指挥使下。宋朝沿置,为三衙军职。一员,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其品序在正任防御使之上,从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