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元朝设此官,从四品;掌控鹤六百余户,及仪卫等事。其属官有钤辖、提控案牍等。见《元史·百官一·拱卫直都指挥使司》。
官名。又称“监临官”。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总摄考场事务,除主考、同考官外,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监督。明制,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清制,顺天乡试用满、汉各一人,汉员以府尹充,满员以其
官名,汉置,掌黄门乐人。倡:乐人。《汉书·东方朔传》:“时有幸倡郭舍人,滑稽不穷,常侍左右……上令倡监榜舍人,舍人不胜痛。”注:“师古曰:幸倡,倡优之见幸遇者也。”官名。西汉黄门令所属,倡指倡优,见《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祭祀诸神的烹宰及行礼等事务,属太常寺。以太宰署令为长官。
官名。清朝上官名号之一。武职。四川、云南、甘肃、贵州、湖北、湖南等省设有。正六品。管所辖之兵士,受地方武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云南亦有非世袭者,初为世袭,雍正二年(1724)改拔补。详“土官”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虎贲率上士佐官,正二命。
金制,太医院所属有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等。见《金史·百官二·太医院》。伎术官名。金于太医院置正、副奉上太医,及长行太医,掌医疗之事,十科员额共五十人。
官名。金朝置。掌管理和救济灾民。设于受灾地区。如熙宗天眷三年 (1140),陕西大旱,饥死者十七八,以傅慎微为京兆、鄜延、环庆三路经济使,许以便宜行事。傅慎微遂采取募兵入粟,立养济院等救灾措施。
周朝指中士、下士。《逸周书 ·王令》:“中台之外,其右泰士,台右弥士。”孔晁注:“弥士,盖中士、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