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章郎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改八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改八品。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
清代由将军直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
官名,此为将军、州牧、郡守(太守)三官的合称。将军掌征伐;州牧为州的长官,掌本州之政令;郡守为郡的长官,掌本郡之政令。《后汉书·周景传》:“景初视事,与太尉杨秉举奏诸奸猾,自将军牧守以下,免者五十余人
蒙、元怯薛执事名。又译豁你赤,蒙古语,意为“牧羊者”。掌宫廷放牧羊群等务。
官名,汉朝丞相府及郡县皆置,为集曹长官。丞相府集曹掾掌郡国上计;郡国集曹掾掌收县上计簿,主向丞相府上计。县集曹掾掌向所属郡国上计。参看“集曹”、“集簿”条。
在宋、辽,金,元,明的某些官署中,设“某官”,又设“同某官”,这“同某官”的职掌与“某官”同,而品位低于“某官”。如“某官”为该官署的长官,这“同某官”或者也为该官署长官,而品位低于“某官”,或为副长
选官制度或称辟署、辟举。指高级官吏使用僚属的一种方式。汉朝中央自丞相、御史大夫、三公以至地方官员如州牧、郡国守相皆可自行辟除掾属。被辟除者经公府、州郡试用,再经荐举或察举,可迁任中央或地方官职。北朝后
满语官名。汉译为“内大臣”。清朝侍卫处设,地位低于领侍卫内大臣。
官名。详见“左右中牧官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