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录司副印
官名。清朝道录司副长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天聪五年 (1632) 设,一人,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裁。
官名。清朝道录司副长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天聪五年 (1632) 设,一人,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裁。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掌监督。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统军司”、“北院”条。官名。辽置,见“北院都统军司”。
官名,东汉末年乌丸、鲜卑皆置,为外交官,掌翻译及贡献等。《三国志·魏书·田畴传》:“北边翕然服其威信,乌丸、鲜卑并各遣译使致贡遗,畴悉抚纳,令不为寇。”
官署名。战国秦置。县级收储钱财的机构。《睡虎地秦墓竹简· 法律答问》: “可(何)谓‘府中’?唯县少内为‘府中’,其它不为。”行政机构名,秦汉皆置,为县中掌收储钱财的部门。《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
官署名。简称尚右。北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 改革官制,由审官西院改名,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设右选郎中一员。与尚书左选总隶于吏部尚书。下分六案,设主事、
官名。清末商部副长官。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尚书整理部务,监督本部厅司各官。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省。
战国秦称官长的助手。《睡虎地秦墓竹简·置吏律》: “啬夫之送见它官者,不得除其故官佐、吏以之新官。”
官名。“刍”即干草。北周分《周礼》地官委人之职置掌刍中士,正二命,掌刍下士,正一命。掌干草的收藏,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参见“掌薪中士、下士”。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职衔名。即以他官兼领尚书政事,参与政务。始于西汉昭帝时,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受武帝遗诏辅政。其后,张安世以车骑将军、孔光以光禄勋、张禹以光禄大夫等均曾领尚书事。位尊权重。东汉称录尚书事。三国吴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清除墙屋害虫。《周礼·秋官》: “赤发氏,下士一人,徒二人”,“掌除墙屋,以蜃炭攻之,以灰酒毒之,凡隙屋,除其狸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