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侯
① 爵名。晋、南朝为开国郡侯省称。金朝置为正、从三品爵,食邑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元朝亦为正、从三品,但只用于封赠。② 一郡长官之尊称。《全唐诗》卷七○一王贞白诗: “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
1、爵名。晋武帝封羊祜为南城郡侯,置相,与郡公同。郡侯之名自此始。历代相沿,明以后废。
2、俗称州郡长官为郡侯。唐王贞白《改贯永留乡党额诗句》:“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见《通典·职官·封爵》。
① 爵名。晋、南朝为开国郡侯省称。金朝置为正、从三品爵,食邑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元朝亦为正、从三品,但只用于封赠。② 一郡长官之尊称。《全唐诗》卷七○一王贞白诗: “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
1、爵名。晋武帝封羊祜为南城郡侯,置相,与郡公同。郡侯之名自此始。历代相沿,明以后废。
2、俗称州郡长官为郡侯。唐王贞白《改贯永留乡党额诗句》:“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见《通典·职官·封爵》。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统军司官员,掌监督。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都统军司”条。官名。辽置,见“南院都统军司”。
官位。潘岳《西征赋》:“寮位儡其隆替,名节漼以隳落”。
明清监生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举人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始行于明永乐(1403—1424)中。凡举人入监,给予教谕之俸。可入监读书,亦可回籍读书。出授教职。清光绪十一年(1885)许各省举人入监,与贡监、
孙中山准备北伐的指挥机关。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因陈炯明的叛变,非常大总统被迫离开广州,政府和国会均被破坏。当时北洋军阀正宣扬“法统恢复”,国会议员遂多北上。十二年(公元1923年)初,陈炯明被
旧指君主呼唤属下前来。《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
官名。北周置。一说正式职名作小胥附下大夫。佐胥附大夫统所部禁兵。见《隋书·于玺传》。
指各部门次于正职的副长官,亦称副贰、副职。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为“惜薪司”,顺治十八年(1661)改“内工部”,康熙十六年(1677)始称营造司。掌宫廷修缮事务。凡宫殿及庭园工程,大者会同工部办理,寻常岁修自行承办,每年定期淘挖
官名。三国魏王国置。员一人,六品。官名,三国魏置,掌辅佐。员一人,六品。
官署名。唐朝置,为五房之一。玄宗开元(713—741) 中设于政事堂,与吏房、枢机房、户房、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北宋初期,枢密院承旨司置,掌兵马名籍及卒校迁补、筑城垒、防戍战守之事。神宗元丰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