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司马
官名。汉代干边郡置司马,属于军职;内郡偶亦置之,非为定制。《八琼室金石补正》九载西晋《南乡太守郛休碑阴》,其一郡佐吏,首为司马顺阳黄根,其次则为行义武猛掾武当华吴,又次则说郡领县八,户万七千一百三十,职散吏三百二十人。是晋初亦常于郡置司马,且不入职散吏之数,当非太守自辟之吏,其秩应在二百石以上。东晋以后,郡军府置司马,郡佐无此职。参见“郡军府长史”。
官名。汉代干边郡置司马,属于军职;内郡偶亦置之,非为定制。《八琼室金石补正》九载西晋《南乡太守郛休碑阴》,其一郡佐吏,首为司马顺阳黄根,其次则为行义武猛掾武当华吴,又次则说郡领县八,户万七千一百三十,职散吏三百二十人。是晋初亦常于郡置司马,且不入职散吏之数,当非太守自辟之吏,其秩应在二百石以上。东晋以后,郡军府置司马,郡佐无此职。参见“郡军府长史”。
清朝官员之附加俸禄。此项银两初为火耗。各地征课田赋,借口火耗,多征分肥,有征一钱者,亦有加至四、五钱者。雍正二年(1724)山西巡抚诺珉、布政使高成龄奏请耗羡提解归公,以充衙门公费及发给官员充作养廉之
官名。明朝大理寺职官自少卿以下分设左右,以便分区任事,互相稽察。后遂定以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贵州属左,以江西、陕西、河南、山西、湖广、广西、云南属右。设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佐寺卿掌驳正
官署名。参见“御茶膳房”。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置,为京营中基层领兵军官。
见“入内内侍省”。
北洋政府总统府政事堂直辖机关。政事堂成立时设置,袁世凯通过它把财政部和审计处的职权集中在自己手中。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八日公布的《大总统府政事堂主计局官制》的规定,其职权如下:一、筹议财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仓部置,掌仓庾储积给受之事。由仓部郎官领之。
选官制度。汉朝皇帝常常将经义及政事方面的问题书之于策,召纳臣民应对,谓之策问,为当时选拔人才常用考试方法之一。
官名。隋朝陇右牧属官,置一员,视正八品。
官署名,清朝西藏的铸钱机关,掌铸钱。见《清会典事例·理藩院·西藏钱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