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大提举榷茶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改茶马司置,职掌如故,设都大提举榷茶公事领之。后改称茶事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改茶马司置,职掌如故,设都大提举榷茶公事领之。后改称茶事司。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至肃宗至德二载(757)改原刑部而置。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曾改原刑部属部之总部而置。次年改于刑部下置十二清吏司,遂罢。官署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刑
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本名左右卫府,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置, 掌宫掖禁御,督摄仗卫,所领府兵称骁骑卫士。设大将军(正三品)一人,将军(从三品)一人,武贲郎将(正四品)四人,武牙郎将(从四品
官署名统称。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三司所辖三部勾院、都磨勘司、都主辖支收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拆司诸机构之统称。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507)置,充当侍卫之任,有时亦率众出征。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官名。清朝健锐营之长官,仅次于掌印总统大臣。于王、公、大臣内特简,无定员。乾隆十四年 (1749) 健锐营初设时名总统,后改称总统大臣。其中一人选为掌印总统大臣。掌健锐营之政令。
即“巴牙喇壮达”。
官名,金朝置。掌监造军器,兼管囚徒,判院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佐其所管。都监一员,掌收支之事。牢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见《金史·百官三》。
女真部落首领称号,金建国后转化为军事组织官员或爵号。熙宗改制后废。官名。金朝建国前称小部族头领为“勃堇”,意思是“乡长”“邑长”;掌管本部族军民事务,为世袭官职。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明太祖置,总领禁卫,先属中书省,后改隶大都督府,设都镇抚,从四品,副镇抚,从五品,知事,从八品。寻改称宿卫镇抚司。洪武三年 (1370) 又改为留守卫指挥使司。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二十年(1755),改忠显校尉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之封赠。三十二年,属八旗者从六品亦封此。五十一年,改为武略佐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