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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印局

官署名。掌铸印信之机构。元朝始设,明、清沿之,均隶礼部。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置,掌刻印销印之事,秩正八品。设大使一员领其事,下设副使、直长各一员。明朝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万历九年(1581)革副使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置,设员外郎、主事、大使各一员,掌铸造金宝、金印及内外百官之印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署名。明、清皆置,掌铸造印玺、印信,属礼部。其官,明代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清代设汉员外郎、满洲署主事、汉大使各一人。见《明史·职官一·礼部》、《清史稿·职官一·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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