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寺少卿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佐官。见“长信寺”。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佐官。见“长信寺”。
官署名。元朝湖广行省所属机构,秩从二品。置司于天临路,分管天监、衡州、道州、永州、郴州、全州、宝庆、武冈、桂阳等九路,茶陵、常宁、来阳三州。辖境包括今湖南省大部和广西省部分地区。置宣慰使、同知、副使等
官署名。即太子詹事府,唐武则天天授(690—692)中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改詹事府。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詹事府为宫尹府,太子詹事改称宫尹,少詹事改称少尹。神龙元年(公元705年
①官名。掌记录。《史记·孟尝君列传》:“孟尝君待客坐语,而屏风后常有侍史,主记君所与客语,问亲戚居处。” ②汉朝称罪人家属没入官为奴婢者。多在官府担任杂役,或被皇帝赏赐大臣。《周礼·天官·酒人》郑玄注
官署名。唐朝中书省置,以儒学者一人为学士,掌教宫人。武则天如意元年(692)改为习艺馆。
官署名。即“仪制清吏司”。官署名。清末置,属礼部。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鸿胪寺及本部主客清吏司并人仪制清吏司,去“清吏”字,称为仪制司,添设员外郎一人。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改为典礼司。参
吏名。汉朝置。掌为诸官驱使清路。小吏名,汉置。1、掌侍夜间在台值班的尚书。《后汉书·钟离意传》:“帝每夜入台,辄见崧,问其故,甚嘉之,自此诏太官赐尚书以下朝夕餐,给帷被皁袍,及侍史二人。”注:“蔡
官署名。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由缮珍司改立,秩正三品。领以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二员,下设同知、副总管。辖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等大小机构三十余所。官署名。元中统五年(公元1264
见“八大臣”①。官名。清置,为内务府长官,正二品,从满洲大臣中选任,掌内务府政令、供御诸职,无所不综。其属有:堂郎中、主事、笔帖式。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官名。南宋时,金或蒙古若准许宋廷议和,宋廷则需派使臣致谢,所派使臣称报谢使。官名。南宋置,为答谢金或蒙古准许议和的特遣使。
官名。见“校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