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官职等级。北魏官员等级分正、从九品,品内又分等则谓之阶,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令,每品分上、中、下三阶; 二十三年令,从三品以上不分阶,四品以下每品分上、下两阶,依考格迁转,五等爵及从五品以上者可以阶当刑两岁,亦可转让。北齐官品,四品以下每品分上、下两阶。隋朝沿其制。唐朝流内九品分三十阶,凡叙阶之法,有以封爵,有以亲戚,有以勋庸,有以资荫,有以秀孝,有以劳考,有免除而复叙者,皆依法申报。北宋文臣有散官二十九阶、寄禄官阶和选人官阶,武臣有散官三十一阶、寄禄官阶,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并罢文、武散阶,以旧文散官阶为新寄禄官阶,定为二十四阶,后增为三十七阶; 徽宗崇宁二年(1103)以承直郎至将仕郎换选人七阶,政和二年(1112)武阶易以新名,为五十二阶; 又定内侍官十二阶、医官十四阶。金朝文散官九品四十二阶; 武散官正三品以下阶与文资同,为三十四阶; 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而下,立为十五阶;太医官自从四品而下,立为十五阶; 内侍自从四品以下,十五阶; 教坊亦如之。元朝文散官八品四十二阶,九品无散官; 武散官正二品至从八品三十四阶; 内侍散官正二品至从八品十四阶; 司天散官从三品至从八品十四阶; 太医散官从三品至从八品十五阶; 教坊司散官亦如之。明朝文散阶四十有二,正一品至从九品;武散阶三十,正一品至从六品。清朝有封赠正一品至从九品十八阶。


封建王朝官吏的等级次序。《汉书·匡衡传》:“平原文学匡衡材智有余,经学绝伦,但以无阶朝廷,故随牒在远方。”《新唐书·百官志一》:“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覈而升降之。”

猜你喜欢

  • 元凯

    凯亦作恺,原指贤人才子。后成为对尚书八座(尚书令、仆射、列曹尚书)及辅佐大臣的美称。《太平御览》卷二一○引《齐职仪》: “舜举八元八凯以隆唐朝,今号八座为元凯,谓贤能用事义如昔也”。《文苑英华》卷一六

  • 四门馆

    国立学校名。唐朝国子监置,设博士、助教、直讲,掌教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之子为生者、庶人子为俊士生者,另有典学等属员; 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省吏部,试登第者,加阶放选。

  • 当路

    指当仕路,居要职掌握政权和掌握政权者。《孟子·公孙丑上》:“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后世多沿用。

  • 率更丞

    官名。即太子率更丞。

  • 司城大夫

    官名。①北周“司城中大夫”省称。②即唐朝兵部职方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职方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职方郎中为司城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

  • 食官署令丞

    官名。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食宫署,有令及丞,又别领器局、酒局二丞。隋唐沿置,唐制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饮膳之事。下设掌膳十二人,奉觯三十人。

  • 总马医官

    官名。清朝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马匹卫生医药等事。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 县公安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户籍警卫、消防、防疫、卫生、救灾及保护森林、渔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改设民政科。

  • 国史院

    官署名。掌修国史。宋初于门下省置编修院掌修国史,事毕即罢。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每修前朝国史则置。哲宗元祐五年(1090)置,隶门下省,绍圣二年(1095) 改隶秘书省。南宋时,每

  • 居室令丞

    官名。居室是汉代宫内房屋的管理机构,武帝时改为保宫。居室设令及丞,掌管宫内房屋,也管理囚系在宫内房屋中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