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书
朝廷除授官职的文书。朝廷决定某人任某职后,由吏部发出除书,并送达受任者。在吏部留有底案。
朝廷除授官职的文书。朝廷决定某人任某职后,由吏部发出除书,并送达受任者。在吏部留有底案。
文书名。即诰命之俗称。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员以下,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出身,以及原官因故开缺,依例起复者,均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称为候选。选定后,赴各该指定处所候补。清制,内自郎中外自道员以下的官吏,凡由
流外官名。唐置于太卜署,员额二人,流外二品,掌教占卜之事。
官名。西汉时三辅各置都水官,京兆设都水长、丞,左冯翊设左都水长、丞,右扶风设右都水长、丞,分掌三辅地区水利。因为水利相通,故三辅虽各有都水官,有时必须协同管理,于是以“领护三辅都水”官总掌之。《汉书·
官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大都四窑场,秩从六品,隶少府监。以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领匠夫三百余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所属有南窑场、西窑场与琉璃局,各设大使、副使为正副主官。
官秩等级。西汉多指县级政府机构地位较高的属吏,如县丞、尉,称为长吏,授予铜印黄绶。东汉时中央政府机构令史之属、四百石和三百石长相的属吏丞、尉及障塞尉、诸陵校尉长等皆二百石。月俸三十斛。三国两晋南北朝沿
官名。辽置,为总领内外厩马司的主官,见“总领内外厩马司”。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湖广省设有,设于府或土府内。正八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于云南省开化府置一人,后改置为八品土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正二命。掌管宗室事务。除宗室外,异姓亦可任之。《隋书·柳机传》: “(柳謇之)以明经擢第,拜宗师中士。”
官名,为太官令的佐官,掌御饮食。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太官令”条。官名。东汉太官令的佐官,《后汉书·百官志三》本注:“左丞主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