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礼》之制,邦畿千里。北周于王畿之内置畿法上士,正三命;畿法中士,正二命。各掌其畿的民数及狱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三日修正公布的《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章程》规定,其职掌为护卫已故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先生陵墓,管理陵园,办理陵墓、陵园工程,办理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礼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 (564) 五月丁亥, 改礼部为司宗, 遂改名“司宗旅下士”。职掌参见“礼部上士”。
官名。三国吴孙权黄武(222—229)中置。鄱阳太守周鲂讨擒鄱阳大帅彭绮,加此。见《三国志·周鲂传》。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作战,位低于将军。《三国志·吴书·周鲂传》:“黄武中,鄱阳大帅彭绮作乱,攻没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的侍从武官。《魏书·常山王遵传》:“世祖壮之,即日拜(内行阿干拓拔可悉陵)都幢将,封暨阳子。”参见“幢将”。
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至清朝,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如署笔帖式、署亲军校等。
官署名。唐朝初年秦王、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掌领帐内,侍卫、陪从。设官有统军、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别将、驱咥直等。太宗贞观(627—649)以后不分左右,见“帐内府”。
官名。北魏始于诸王府置祭酒,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均置东西閤祭酒。唐制员额各一人,秩从七品上,掌礼贤良,导宾客。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十月置,为民国政府五院之一,是全国最高立法机关,掌理议、决法律、预算、大赦、宣战、媾和、条约及其他重要国际事项。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国民政府委员担任;设立法委员四十九人至九十九人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