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卫官。唐置,《新唐书·仪卫志上》:“凡朝会之仗,三卫番上,分为五仗,号衙内五卫。”2、唐末宋初,藩镇以亲子弟领衙内之职。后来,俗称贵家子弟为“衙内”,见《宋史·陈洪进传》、清人俞樾《茶香室四钞·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员。
县特置属吏。南朝时县令亦常加将军之号,惟不置军府,特置参军一职以佐理军务。《宋书·朱龄石传》记龄石“迁武康令,加宁远将军。……武康人姚系祖招聚亡命,专为刼盗……龄石至县,伪与系祖亲厚,召为参军……斩之
官名。金置,属閤门司。秩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
见“算学”。
参见“副司弓”。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置,为从四品贴职。参见“贴职”。官名,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置,位次于学士、直学士,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敷文阁学士”条。
官署名。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1158) 置,掌根括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增其租课。理宗景定四年 (1263)再置,掌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官署名。宋置,是临时掌
官名。亦称庶常。明清翰林院庶常馆学员。明初分设于六科,学习办事。永乐二年(1404)始置翰林院庶常馆,选进士之优于文学书法者充之。宣德五年(1430)命学士充任教习。清初沿设,每科殿试后选文品兼优之进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诉雪除落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