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即土官。详“土官”。② 明中期以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由土官所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之统称。如宣慰使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等。土司,又称土官,元明清所封境内各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之
官名,即典农功曹,为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的属吏,掌屯田事。《三国志·魏书·邓艾传》:“后为典农纲纪,上计吏。”
官秩等级。汉朝置,三国两晋南北朝沿置。西汉中央政府机构部分郎官,及县长、县丞、尉,秩三百石。东汉中央政府机构部分属吏、小县县长及侯国相也为三百石,月俸四十斛。南朝宋制,公府诸曹掾(除东、西曹)秩禄同。
1、小官、最小的官。2、官吏的谦称。
官署名。主岁贡名桔,供皇帝食用。据《汉书·地理志》,巴郡朐忍县、鱼腹县均置。官名,汉置,掌种桔进贡。《汉书·地理志·巴郡》:“(巴郡)朐忍(县)有桔官……鱼復(县)有桔官。”
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908)于崇政院置二员,选有政术文学者为之,寻改为直崇政院。参见“崇政院”。
官名。南宋置,掌巡逻稽察之事。
官名。《汉书·昭帝纪》有“勾盾弄田”之语,勾盾大约是宫中的空地,故能辟为皇帝游玩的弄田。西汉置钩盾令及丞,属少府。后汉沿置,令秩六百石,以宦者为之,掌管京城附近诸池、园苑及其中果蔬等种植之事。其下有丞
官名。北齐置供府署,属光禄寺,掌供御衣服玩弄之事。设令及丞为正副主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二人 (不常置),每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随同总参谋官或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