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堂
清朝知府别称。黄堂乃古时太守之厅堂,以知府之地位略同于太守,故名。
清朝知府别称。黄堂乃古时太守之厅堂,以知府之地位略同于太守,故名。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设置,管理全国工务行政,执行《建筑法》,《都市计划法》并管理一部分公用事业,如自来水。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北周置。侍卫皇帝左右,佩承御刀。其下设小承御大夫,小承御上士,承御中士,承御下士以佐其职。一说为正五命。
官名。参见“左玄义”。
爵名。晋朝、南北朝、唐朝常为开国县男省称。金朝置为从五品爵,食邑三百户,无实封。元朝从五品,上用于封赠。明初置为五等爵之一,以封建国前战死诸臣。太祖洪武(1368—1398)后不设。爵名。晋代伯子男皆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司经之下,掌经史图籍、笔砚等事。秩正九品。
官名合称。夏代始置,即“四辅,”见该条。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在武昌路复置监司,称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监治武昌、岳州、常德、兴国、靖州等路,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右一护军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下,掌率本府统军以下侍卫陪从。
官名。见“司士中大夫”。
官名。同“筮人”。《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参见“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