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黄沙治书侍御史

黄沙治书侍御史

官名。晋设此官。《晋书·职官志·治书侍御史》:“泰始四年,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秩与中丞同,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后并河南,遂省黄沙治书侍御史。


官名,晋太始四年(公元268年)置,员额一人,品秩与御史中丞同。专门掌理诏狱并审理廷尉处置不当的案件。晋统一江南后,此官与黄沙狱一起罢省。参见“黄沙狱”。

猜你喜欢

  • 铸钱局

    官署名。清朝各直省所设鼓铸机构统称。隶户部钱法堂。顺治元年(1644)始设,康熙六十一年(1722)定制,各直省铸钱皆以宝字为首,局称宝某局。共设局十六,以监铸官为主官,各开炉若干座,时开时停,皆依部

  • 奉馔

    官名。金朝置,为皇后位下女官。掌饮食、汤药、酒醴、蔬果之事。设一员,秩正九品。宫中女官名。见“掌馔”。

  • 长乐厩丞

    官名,为长乐厩长官,主养马,员吏十七人,卒驺二十人。见《后汉书·百官志》。

  • 都亭长

    官名,汉置,为县属小吏,设在乡间的亭,称乡亭或野亭,设在城内或城厢的亭,称都亭,掌治理民事、主捕盗贼,兼管停留旅客等。参看“亭长”条。县分职吏名。都亭之设始于汉,《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相如“素与临邛

  • 集礼

    西夏职官封号。授与次品官,称为文武孝种口恭敬东南姓关上倚世。

  • 实录院修撰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 土方

    官名,周代有土方氏,掌土圭之法。详见“土方氏”条。见《周礼·夏官·土方氏》。

  • 警务长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巡警、户籍、消防、营缮、卫生事宜。

  • 前驱中大夫

    官名。北周置。《隋书·伊娄谦传》:‘(谦)累迁前驱中大夫。”正五命。官名。晋有三部司马,其一为前驱司马。北周置前驱中大夫,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伊娄谦传》:“克并州,累迁前驱中大夫。”

  • 法部左参议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