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尔哈赤
清太祖努尔哈赤胞弟,显祖第三子。曾受明封为都督、都指挥之职。与海西女真乌拉部联姻。先后以二女妻乌拉首领布占泰,又自娶布占泰之女。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以往迎东海斐优城降众,败乌拉追兵于乌碣岩,赐号达尔汉巴图鲁。建州本部统一后,不主对外用兵,保持与明通贡和好,凡事与兄努尔哈赤争抗。旋被禁锢而死。一说为太祖所杀。顺治十年(1653)追封和硕庄亲王。
清太祖努尔哈赤胞弟,显祖第三子。曾受明封为都督、都指挥之职。与海西女真乌拉部联姻。先后以二女妻乌拉首领布占泰,又自娶布占泰之女。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以往迎东海斐优城降众,败乌拉追兵于乌碣岩,赐号达尔汉巴图鲁。建州本部统一后,不主对外用兵,保持与明通贡和好,凡事与兄努尔哈赤争抗。旋被禁锢而死。一说为太祖所杀。顺治十年(1653)追封和硕庄亲王。
即“纳忽里”。
即“松窗杂录”。
南朝宋分安陆县置。治今湖北应城市。属安陆郡。西魏、北周为城阳郡治。隋大业二年(606)改为应阳县。唐武德四年(621)复为应城县。属安州。元和三年(808)并入云梦县。太和二年(828)复置。天祐二年
指用挑剜接补方法将小面额钞币改作大面额钞币使用。元初规定:凡挑钞罪犯,为首者杖七十七下,为从五十七下,捉获者赏钞二锭,其中一锭从犯人追征给付。成宗元贞元年(1295),因挑钞者日多,乃加重刑罚,为首者
官名。清末京汉铁路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品秩无定制。隶邮传部。掌监督该路总管理处、养路、厂务诸事宜。三十四年改为总办。
官名合称。东汉末置镇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等三将军,三国魏沿置,又置镇北将军,合称四镇将军。魏秩二品,位次四征将军,资深者为大将军。蜀、吴沿置。两晋、南北朝时为优礼大臣之虚号。晋、南朝宋秩三品。梁
即“夫概”。
887—959唐末五代豫章(今江西南昌)人,祖籍庐陵(今江西吉安),字子嵩,初字昭回。好学有大志,喜纵横之说。李昪(徐知诰)在升州(今江苏南京)时,延为宾客。贞明三年(917),劝昪移镇润州(治今江苏
?—577北齐范阳涿县(今河北涿州)人,原名叔虎,唐人避讳改之,或名叔彪。北魏末,为贺拔胜荆州开府长史,后奔梁,继而归隐于本县。北齐天保初,征入邺(今河北临漳西南)。高演即帝位,被任为太子中庶子。劝演
见“督邮”、“督邮书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