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①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顾实汗第三子。明崇祯九年(1636)随父自额尔齐斯河徙牧青海,隶青海右翼。驻牧额济纳河和乌兰穆伦河之间,为清初青海和硕特八台之一。 ②(?—177
见“茅戎”(1344页)。
土家族的猎神。女性,又名梅山、梅嫦。传说有一猛虎危害乡里,此女英勇过人,与虎搏斗,与虎同亡,为民除害。被后人奉为猎神。每逢土家族猎人出猎前必祭祀。因其与虎搏斗牺牲时,衣服被虎抓破,故神位均设在偏僻角落
书名。清王仁俊撰。1卷。本书辑录史籍记载的西夏书目,分部列出,所收皆存目,原书已佚者。本书收入王氏《辽文萃》中,有光绪三十年(1904)铅印线装本。
见“白纳长官司”(608页)。
中国古代文献对游牧民族的泛称。该词最早见于《史记·大宛传》,意谓以游牧畜牧业为基础的国家。如“乌孙,在大宛西北,可二千里,行国,随畜”。自是以后,遂为历代学者沿用。如《汉书·西域传》:“大月氏本行国也
①(?—1725)清代蒙古王公。阿巴噶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郡王沙克沙僧格次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二十九年(1690),从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于乌兰布通(今内蒙古赤
?—1689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又作罗卜藏古木布阿喇布坦、罗卜藏衮布。博尔济吉特氏。※鄂齐尔图汗孙。清康熙十六年(1677,一说1676或1680),鄂齐尔图被噶尔丹杀害后,率众遁居青海,恳请清廷
元代官署名。秩从二品。世祖至元六年(1269),颁行八思巴制蒙古新字——八思巴字。八年,始立新字学士于翰林兼国史院。十二年,别立蒙古翰林院。设官历有变化,后定置承旨、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二世”(18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