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墩
见“预墩”(1962页)。
见“预墩”(1962页)。
1349—1425元末明初藏传佛教萨迦派名僧。又名衮嘎扎西、泰钦衮扎巴,全名衮噶扎西坚赞贝桑波。藏族。帝师衮噶坚赞之孙。大元国师却吉坚赞之子。属萨迦派拉康喇让支系。永乐八年(1410,一说十一年)被明
藏语音译,又译作“岸奔”,意为“财务官”或“度支官”。唐永徽四年(653)已见史载。香雄地区即设有此官。吐蕃政权建立后,曾设“岸奔榼苏户属劫罗末论”,意为“内府理财官”。在吐蕃占领区河陇及新疆部分地区
?—599隋代东突厥可汗。名雍虞闾,又作雍闾。阿史那氏。※沙钵略可汗子。开皇八年(588),叶护可汗卒,嗣位,号颉伽施多那都蓝可汗。即位初,即遣使赴隋,自是每岁遣使朝贡,忌弟钦羽设部落强盛,出兵击杀之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催促人”的意思。汉名“领催”。有“嘎善拨什库”,即“村领催”。管理本佐领内的文书、饷糈和庶务等。又有“分得拨什库”,即“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的事务。蒙古地区亦设
见“仆固俊”(318页)。
壮族旧称之一。“俍”原作“狼”,封建统治阶级的侮称。其民称“俍民”,其官称“俍官”、“俍目”,其田称“俍田”,其兵丁称“俍兵”。主要分布在广西左、右江流域土官统治区域。史载见于明朝中叶及清代。明末有“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高宗弘历为纪念平定大小和卓木而撰。铭文以满、汉、维3种文字镌刻。记叙布拉呢敦和霍集占在伊西洱库尔淖尔被击败及逃奔巴达克山经过。原碑立于淖尔东北岸,光绪十七年(1891
参见“内佐领”(307页)。
辽宁凤城县满族人民的抗捐税斗争。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奉天官府派税吏到凤城、岫岩、安东(今丹东市)等地丈量山荒地,征收苛重的山荒税,定百亩征交税银50两。农民无力支付,满族人伊品三、鲍化南、朗振
见“中俄塔尔巴哈台界约”(3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