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嘉庆《清会典》卷67载:“凡户之别,曰另户,曰※户下,户下之※开户者亦曰另户”。乾隆四年(1739)规定:八旗编审人丁,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分别记注在“另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女真野人首领亦能哥等来朝,置卫,与卜忽秃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噶哈卫,并说清代有噶哈必喇,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北;又说巴延
宋建隆四年(963)马依泽、王处纳修撰。宋太祖赵匡胤命名并作序。马依泽,西域鲁穆国(今小亚细亚境内)人。信奉伊斯兰教,精天文历算。宋建隆二年(961),应召来华至汴京(今开封市),授司天监监正,与司天
见“树枝水”(1577页)。
清代京师绿营之俗称。即“巡捕营”(948页)。
清朝大臣。字子维。蒙古镶黄旗人。初历任理藩院誊录官、笔帖式、主事、员外郎等职。光绪七年(1881),赏加四品衔。八年,充西藏随印司员。十年(1884),以办理唐廓交涉案有功,充开导洋务委员。十四年(1
官名。满语音译。“黑白”意为“相商的”或“会议的”。加满语“巴”(意为“所在”、“场所”),为“黑白巴”,即讨论政务的“议政处”。加“昂邦”(意为“大官”),构成“黑白昂邦”,即清代参与谋议军政等事务
古城名。位于新疆哈密。分老城和新城。老城(或称镇远城、汉城):康熙五十六年(1717)建。周4里。有东、北两门。城东有水东南流。后颓圮。光绪十二年(1886),哈密通判冯森楷、副将尤在田重修。周3里5
西夏文译汉文史书。汉文原书已不存。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面7行,行15字,版口有书名和汉文页码。页面一种为25×19厘米,一种为25.5×16.5厘米。计106面,为卷一、卷二的各一部分。内
见“察拉克”(24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