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塔穆河卫
见“乞塔河卫”(125页)。
见“乞塔河卫”(125页)。
?—约1769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阿卜尔嘛密特、阿布尔班必、阿布勒巴木比特、阿布尔玛木比特。※头克汗第三子。原为“左部(中玉兹)汗”。后阿布赉汗势力强大,逐步退居土尔克斯坦城(今哈萨克斯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三十一年(1766)建置于乌什。开铸之法,与※阿克苏铸局相同。钱文以六分给纳铜人,四分交给官府充当兵饷。其六分之内,复抽十分之二,供支饷用。贡铜及官采铜料,全充兵饷。其钱,正
即“绥可”(1970页)。
书名。又名《高昌行记》。宋王延德(937—1000)撰。1卷。延德开封东明(今河南兰考北)人。太平兴国(976—984)初,为御厨使,从征北汉,加尚食使,旋领蓟州刺史,兼掌皇城使、御辇院、左藏库。六年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即“巴补”(404页)。
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620页)。
见“西阳蛮”(696页)。
见“曲弥万户”(787页)。
见“萧匹敌”(19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