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弩名。又名偏架弩。宋代党项羌首领李定所造而献于朝廷。沈括《梦溪笔谈》称其“似弓而施于镫。以镫距地而张之,射三百步,能洞重札,谓之‘神臂弓’”。《宋史·兵志》载:“以为身,檀为弰,铁为
藏语音译,亦译“秋巴”、“处巴”,汉语称“藏袍”。藏族、门巴族的主要服装。流行于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等地。多用※氆氇缝制,又称毪衫。考究者用“细贴”(高级氆氇)或机制作面,以布或皮为里。有黑、本白或
参见“百夷”(747页)。
近代河湟事件起事者之一。甘肃临夏人。回族。历任马仲英部旅长、副师长等职。1934年4月攻灭和田“伊斯兰王国”,同年7月代马仲英率所部驻和田。1937年举兵反盛世才,失败后逃往印度。后投马步芳,解放后组
民国初云南省都督府下令组建的开拓怒江地区的武装工作队。自17世纪以后怒江地区分属9个大小土司统治,不相统属。这种分散统治给帝国主义以可乘之机,1912年英帝国主义侵占片马等地。为了遏止帝国主义对我国西
藏语音译,意为“内相”。吐蕃主管内政之官。有大、中、小之别。详见“曩论掣逋”(2589页)、“曩论觅零逋”(2589页)及“曩论充”(2589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
南宋置羁縻土司名。世袭土官为壮族岑氏。治所在今德保县,属右江道。元为镇安路溪峒安抚司,明清为镇安府,改设流官知府。为壮族地区设土司之始。
壮语称“郎火”。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村长称谓。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篇:“在左右江溪峒之外,俗称山僚。……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惟有事力者曰郎火。”各村均有一至数人,隶属于土官,既为土官的公务人
辑译自汉文的西夏文儒学著作。中兴府承旨番大学院学正曹道安集译。写本,蝴蝶装。页面19.5×13.5厘米,面8行,行22—25字。仅存下卷,计36面。分为婆媳、伯叔侄、姑侄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