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齐卫
见“亦里察卫”(873页)。
见“亦里察卫”(873页)。
见“脱列哥那”(2082页)。
见“賨人”(2294页)。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
见“拓跋晃”(1357页)。
参见“梁”(2124页)。
古墓名。一称阿帕克霍加麻札。讹传为“香妃墓”。位于今新疆喀什。清崇德五年(1640)左右建。初称玉素甫霍加麻札。康熙三十四年(1695),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死,埋葬于墓旁,始有是称。麻札原为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
?—793渤海国第三世王。武王※大武艺嫡子。唐开元二十五年(737),父死,以长兄大都利行早卒,继王位。次年,改年号“大兴”。受唐封渤海郡王,仍嗣为左骁卫大将军(一作金吾大将军)、忽汗州都督。即位后,
清四川甘孜东科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该土司愿呈缴印信、号纸及东科地方,恳请保留东科寺。后经川督赵尔丰奏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
指各种户籍。元代居民按职业划分为民、军、站、匠、盐、儒、僧、道等约10种左右户籍。其中有由国家强制签充的,如军、站、匠、盐等户;有经考试或其他方式认可的,如儒、僧、道等户。每种户都须承担特定的封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