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马部
清代对黑龙江南北部分鄂伦春人的称呼。因用马匹作乘载工具,故名。亦称使马鄂伦春,以区别于使用驯鹿的鄂伦春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分布区的西部。今居我国境内的鄂伦春人,早已不使用驯鹿,皆骑马出猎,无马者步行狩猎。
清代对黑龙江南北部分鄂伦春人的称呼。因用马匹作乘载工具,故名。亦称使马鄂伦春,以区别于使用驯鹿的鄂伦春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分布区的西部。今居我国境内的鄂伦春人,早已不使用驯鹿,皆骑马出猎,无马者步行狩猎。
藏语音译,一为旧时藏族地区的容量单位,相当于合。6普为1藏升,20藏升为1藏斗——克。二为旧时西藏农奴主分予农奴※差地和向其派差的计算单位,比岗、墩小,6普为1岗。
见“处和部”(588页)。
见“活路头”(1733页)。
即“拜唐阿”(1664页)。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置。属河州卫。治所在故元必里万户府,今青海贵德境。初,命故元万户朵儿只星吉为世袭千户。六年(1373)八月,又以故元蒙古世袭万户阿卜束等15人为其千户所千、百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
参见“拉布塔哈”(1371页)。
见“玉素布”(476页)。
明代在乌撒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原名巴凡兀姑,后名巴的甸。元时有六部:乌撒、阿头、易溪、易娘、乌蒙、閟畔。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取其远祖之名乌撤为部名,称“乌撒部”。至元十年(1273)归附。十三年(1
藏语音译,意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劳力,支不起乌拉差役者,降为支此种差役,专门出人役,终年自带口粮,无偿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