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变事略
书名。明代朱九德撰。成书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编年体。按时序记载三十二年(1553)至三十八年间所耳闻目睹倭寇骚扰闽、浙、苏、松诸地情况及明军与各族人民共同抗倭经过。书中提及湖广土兵抗击倭寇过程以及胡总督奏捷疏中之王江泾大捷等,对研究苗、土家等族历史有参考价值。
书名。明代朱九德撰。成书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编年体。按时序记载三十二年(1553)至三十八年间所耳闻目睹倭寇骚扰闽、浙、苏、松诸地情况及明军与各族人民共同抗倭经过。书中提及湖广土兵抗击倭寇过程以及胡总督奏捷疏中之王江泾大捷等,对研究苗、土家等族历史有参考价值。
见“拓跋珪”(1357页)。
旧时云南贡山独龙族向封建土司缴纳各种贡物的总称。因独龙族当时被称为“俅人”,故名。元、明、清三代独龙族受丽江木氏土司及其下属一些土千总统治,被迫定期缴纳各种贡物。清代,曾规定每年每户缴银1钱、黄蜡半斤
①见“安答”(905页)。 ②见“俺答汗”(1884页)。
参见“抚瑶土官”(1053页)。
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年号。451—452年,凡2年。
蒙古喇嘛教寺庙举行法会时的一种宗教仪式。蒙古语,意为“驱魔散祟”。又译“跳布扎”,俗称跳鬼、“撵鬼”、“打鬼”。从西藏传入。流行于内蒙古、青海等地。大寺庙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一般选在正月或四月。以求驱鬼
中国共产党在湘鄂西土家族苗族聚居区建立的革命根据地。1928年,在湖南农民运动影响下,桑植成立农民协会后在泸溪等地亦相继建立。党中央派贺龙、周逸群等湘鄂川黔四省边界地区开展革命工作,展开游击活动。19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
普米语音译。或作“培米”。云南宁蒗地区※普米族的自称,意为“白人”。参见“普米族”(2291页)。
见“公廨”(3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