剌麻领占巴
15世纪藏族高僧。河州卫番僧纲司第一世都纲端月坚藏之后裔。原系甘肃河州普纲寺、永昌寺僧人,受明封为第二世都纲。该家族掌管河州卫番僧纲司教权历12世,效力明廷,颇多贡献,并以教权控制该地政权。后被迎至北京大慈恩寺(即西长安街北之原双塔寺)。明正统六年(1441),受封“真修禅师”,兼河州都纲。同年出资助缘兴建北京西郊翠微山法海寺,并以“开山喇嘛”身份亲自参与筹建。因功刻名于寺碑,以示纪念。此法海寺碑今存本寺,文字完好无损。
15世纪藏族高僧。河州卫番僧纲司第一世都纲端月坚藏之后裔。原系甘肃河州普纲寺、永昌寺僧人,受明封为第二世都纲。该家族掌管河州卫番僧纲司教权历12世,效力明廷,颇多贡献,并以教权控制该地政权。后被迎至北京大慈恩寺(即西长安街北之原双塔寺)。明正统六年(1441),受封“真修禅师”,兼河州都纲。同年出资助缘兴建北京西郊翠微山法海寺,并以“开山喇嘛”身份亲自参与筹建。因功刻名于寺碑,以示纪念。此法海寺碑今存本寺,文字完好无损。
藏语音译。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面值作藏银5分。1909、1913、1918、1922年先后铸造发行。1918年铸造者较1913年以前铸造者重量轻,正面铸狮子图形,背面中央铸面值“五分”字样。称前者
戎人中六支的名称。古代史籍对戎人部数记载不一。如《礼记·明堂位》作“六戎”,《周礼·夏官·职方氏》作“五戎”,《尔雅·释地》作“七戎”。此外,尚有八戎、九戎之称。均泛指中国古代西部地区各戎。据《尔雅·
见“喀尔喀左翼部”(2208页)。
西藏地方喇嘛与外番及青海蒙古彼此往来朝佛、布施时所执以凭查验的执照。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规定:西藏喇嘛赴外番(廓尔喀、布鲁克巴、哲孟雄等)各地朝山礼塔者,由驻藏大臣发给执照,限以日期,返回缴销,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
1635—1723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一代活佛。法名札那巴札尔(亦译乍那巴乍尔,意为智慧金刚)、罗布藏旺布札勒三(一作罗布藏丹毕扎拉钦),尊称温都尔格根(至上光明者)、博克多格根(圣光明者)。
书名。又作《纪古滇说原集》、《纪古滇说》、《记古滇说集》等。1卷。宋末元初滇人张道宗著录。书末题成书于南宋咸淳元年(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但书中亦记有咸淳元年以后之事,疑为作者成书后所补或后人所
明洪武间麓川思氏地方政权首领思伦法(傣族)为扩张封建领地而发动的战争。元末明初,麓川坐大。洪武十五年(1382),明军入云南,于麓川地方置平缅宣慰使司,以其为宣慰使,寻改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兼统麓川
甘肃省方志。近人杨思(字慎之,会宁人)、张维(字鸿汀,临洮人)编撰。130卷,卷首1卷。始修于1929年,1937年成书,约450万字。原稿现存甘肃省图书馆,北京图书馆藏有抄本。典章制度截至民国十七年
?—前103汉代匈奴相国。又作无龙。汉武帝元朔四年(前125),偕匈奴王※赵安稽归附汉朝,受礼遇,封襄城侯,赐食邑400户。太初二年(前103),随浞野侯赵破奴往浚稽山(约在今蒙古国鄂洛克泊南)迎援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