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当锡林河(今西林河)下游,东与北界浩齐特左翼旗,西及南界阿巴噶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地。至库登汗,始号所部曰浩齐特。再传至噶尔玛色旺,
传说中蒙古尼伦诸部女祖先。又译阿兰果火、阿抡郭斡。“阿阑”为名,“豁阿”为蒙古语“美丽”之意。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十一世祖母。火里秃麻部人。首领豁里刺儿台蔑儿干之女。原居阿里黑兀孙(今勒拿河上游)地
见“俟利发”(1690页)。
古代蒙古族对祭祀和庆祝仪式的称呼。亦译玛里雅兀特。蒙古语音译。原意为“涂抹”。蒙古旧俗,举行祭祀和庆祝仪式时,涂抹奶油、奶酒、马奶等,以示祝福。孩子出生3日,亦举行米喇兀喜宴。是日,给婴儿洗浴,以皮或
土司名。明置。元为铜人大小江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改为铜仁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万历二十六年(1598),改县,治所在今贵州铜仁县。领长官司5:省
见“阿尔根部”(1221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唐初内附。据《新唐书》,武德二年(619),唐以其部置辽州,初治燕支城,后徙治营州城。贞观元年(627),唐改辽州为威州,治良乡之石窟堡,隶幽州都督府,领契丹内稽部户。
见“栋鄂部”(1572页)。
见“阿史那德温傅”(1241页)。
渤海族人。是少数见于史载的渤海人参加唐科举考试者之一。入唐应宾贡试路经福建时,特拜访晚唐著名诗人徐夤(福建莆田县人)。谓渤海人得徐《斩蛇剑》、《御沟水》、《人生几何》诸赋,皆用金字写在屏障上。徐听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