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农司
见“大司农司”(92页)。
见“大司农司”(92页)。
解放前在西藏曾存在过的一种社会制度。是在国家握有最高土地所有权、西藏大小封建领主等级土地占有制与领主对农牧奴的人身不完全占有基础上形成的剥削制度。即西藏的全部土地(包括草场、山林)和农牧奴均被中央封建
即“蛮书”(2272页)。
见“白云梯”(598页)。
1061—1086西夏第三代皇帝。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毅宗李谅祚长子,母梁氏。八岁即帝位,母后摄政,以太后弟梁乙埋为国相。太后摄政期间,废汉礼,行蕃礼。夏大安二年(1076)亲政。六年(1080)正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
东晋十六国时期郡名。隶凉州。治今甘肃张掖县南。前凉张天锡于凉州置郡于临松山下,故名。北周废入张掖郡张掖县。匈奴一支卢水胡世居该地,后凉龙飞二年(397),卢水胡首领沮渠蒙逊(368—433)起兵取临松
清文史家。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乾隆三十九年(1774)举人。著有《毛诗古韵》3卷,《律服考古录》2卷,《齐乘考证》6卷。
藏语音译,即薅锄。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锄为木质,长约5寸、宽2寸,尖嘴。锄柄为一自然长成的2尺左右长的木钩,将钩固定在锄的尾部。用来薅青稞地里的杂草和松土。
参见“三教理”(50页)。
见“纥便部”(9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