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都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派人入贡,受款待与封赐。宣德三年(1428)九月,长官司故土官子川操等入贡,受赐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六年(1431)十月,其族人与北定诸族聚众截路,杀掠官军,反抗地方统治者的压迫,为总兵官都督陈怀等镇压。长官司长官世代袭替,依定例入贡。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派人入贡,受款待与封赐。宣德三年(1428)九月,长官司故土官子川操等入贡,受赐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六年(1431)十月,其族人与北定诸族聚众截路,杀掠官军,反抗地方统治者的压迫,为总兵官都督陈怀等镇压。长官司长官世代袭替,依定例入贡。
1205—1248蒙古国将领。答禄乃蛮氏。乃蛮部长※太阳罕曾孙,西辽末帝※屈出律孙。元太祖十三年(1218),蒙古灭西辽,与母俱被虏,受命侍成吉思汗第一斡耳朵(帐殿)。太宗元年(1229),随军征金,
亦称“掌爷”。嘉庆年间(1796—1820)清朝地方政府在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所设基层头人。管辖若干村寨。由当地群众推举有办事能力、威信高的人充当,报官府立案。其职责是管理所辖区内钱粮摊派及民政事务
吐蕃末代赞普※达磨之后裔。名赞丘德。纳卡德哇之子。初居今阿里,后率众移居亚泽地区(在今尼泊尔境),称亚泽王。在亚泽继续发展佛教。其后裔始终与卫藏保持政治及宗教关系。其孙曰乌麦曾为大昭寺建金顶。传至阿孜
清末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出身武术世家。精通阿拉伯文和《古兰经》、道光年间(1821—1850)掌教天津清真大寺。为人刚正,备受时人拥戴。功课之余,潜心于阿拉伯文书法。长于改兰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光绪三十年(1904)置。治所即今吉林洮南市。辖境东界科尔沁右翼后旗,西接科尔沁右翼中旗,南邻科尔沁左翼中旗,北连郭尔罗斯前旗。后汉为鲜卑地。南北朝为契丹地。辽为东京西境
见“鬼方”(1703页)。
即“苴义”(1333页)。
?—48高句骊国第四世王。琉璃王※类利子,大武神王※无恤弟。汉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大武神王死,因太子年幼不能即政,国人推立之。翌年冬,蚕支部大加(官号,加,一译作“家”)戴升等万余户(一作“口”
满语地名。又作呼兰哈达。“呼兰”汉译作“烟筒”;“哈达”汉译作“峰”、“崖”,合为“烟筒山”或“烟筒峰”。位于兴京(原赫图阿拉)西南(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之西),清永陵对面。明正统三年(1438)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又作“绒朗四部”。门巴语音译,“绒朗”为河名,意为“谷里河”、“窄沟河”。18世纪初按地域区划的四措为:绒朗堆措、绒朗麦措、喜尔独本措和日哄奎当措。四指地处于该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