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勒
见“格林包勒”(1808页)。
见“格林包勒”(1808页)。
古郡名。三国蜀建兴三年(225).分牂柯、建宁置,治所在宛温县(今云南砚山北小维摩附近)。领县6。南朝宋移治漏卧县(今云南罗平县),齐移治西中县(今云南文山),梁末废。向为濮、僚、鸠等各族所居之地。
681—706吐谷浑王族。名煞鬼。慕容氏。阴山(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人。父吐谷浑王※慕容忠,母唐金城县主。约唐武后光宅元年(684),受本部推为政乐王。神龙二年(706),随吐谷浑使臣朝唐,染病卒于京
1822—约1884清朝大臣。原名锡淳,字厚庵。正蓝旗蒙古人。博尔济吉特氏。咸丰六年(1856)中进士,初任户部郎中,后任江西督粮道,因病请休。光绪四年(1878)十月,以内阁侍读学士、副都统衔,为驻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
见“库狄干”(1110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神石。旧时珞巴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在每个氏族的重要村子外,均设有一块巨石,凡出征进行氏族复仇和胜利归来的庆祝活动及氏族首领的任职仪式等,均在此举行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
渤海王国大首领。唐开元二十五年(737),奉命朝唐,并送水手及“承前没落人等”,八月至。唐玄宗授以左武卫将军,并赠紫金袍带等物。在赍回唐玄宗致大武艺书中,有“永作边捍,自求多福”等语。
见“耶律安端”(1311页)。
铸铁作坊名。位于内蒙古归化城(今呼和浩特)。私营企业。用传统的干模铸铁造型,世代相传。何时开始经营不详,仅知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左右即以铸造技术精湛闻名,业务兴隆。在门楣上悬有蒙、满、汉三体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