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1252金末元初道士。字公弼,号东瀛子。卫郡(今河南汲县)人。为太一教创始者※萧抱珍之后。在金卫绍王朝,大安二年(1210),主持太一教道门,为四传。入宣宗朝,贞祐二年(1214),奉诏主毫州太清
萨满教神灵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衙门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它包括12种神祗,旧时只有少数在官府当差的鄂伦春人供奉。传说过去有个当差的鄂伦春人生病,请萨满看,认为是触犯了此神,供祭后病即愈
见“医巫闾山”(1063页)。
书名。明张雨编撰。12卷,嘉靖二十六年(1547)成书。明制,“巡按监察御史,每三年一次阅视各镇军马、器械,体察将官贤否,同画图具奏,并缴本查照施行”。是书即作者为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时之作。卷首为作者引
文献对独龙族的旧称。参见“独龙族”(1708页)。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见“长顺”(36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图河卫,并说清代图河在穆逊河之东,屯河(今汤旺河)之西。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车具制造与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