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1895清代循化街子工头人。青海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光绪二十年(1894)初,乘老教与新教因缠“达斯达尔”(头巾)方式不同而发生争执之机,暗中支持老教,与支持新教的韩老四
参见“闲散”(1118页)、“世职”(487页)。
契丹语音译,亦作阿庐朵里,意为“盛名”、“贵显”。常用以修饰官名,如耶律曷鲁,以功拜阿鲁敦于越。辽亦有以此命名者,如统和十四年(996)十二月,挞凛诱叛酋阿鲁敦等60人斩之。
藏传佛教的仪式之一。专指转世活佛正式登座认定的程序之一。藏语称“池顿”,意为“(请求)入座”或“(请求)登座”。前世活佛圆寂后,其转世灵童被寻认后,举行“入座”(指寺院住持宝座)仪式。达赖或班禅之宝座
党项部族名。地在银州(今陕西米脂县西北)境。首领折罗遇。本附属于党项拓跋部首领李继迁,署代州刺史。宋雍熙二年(985)四月,宋将王侁于银州北击败之,斩首3600级,生擒80人,获兵器180余件,马、牛
古地方政区名。汉建安(196—220)中,公孙康(一作公孙度)分乐浪郡屯有县(治所在朝鲜黄海道黄州)以南带方等7县置。因地处带水(今朝鲜载宁江,亦曰月塘江)流域而得名。治带方县(故址今一般认为在黄海道
参见“赛特里伯克”。(2470页)。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所领9州之一,仅知领富寿、优富2县。辽灭渤海后,迁其民至今辽宁铁岭县一带,置银州统之;其富寿县改名延津县,优富县更名永平县。
见“镇南关之役”(2511页)。
书名。元回回人※迺贤撰。凡16卷。为至正五年(1345)北游,自浙江出发,渡淮北上,溯大河而历安徽、山东、河北、河南等地,对所到处之山川、古迹、旧闻遗俗,编辑考订而成的地理学专著。今存3卷为自《永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