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州
见“南苏城”(1590页)。
见“南苏城”(1590页)。
?—1834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一等诚嘉毅勇公明瑞之孙。嘉庆(1796—1820)初袭爵,授头等侍卫。历兵部侍郎、察哈尔都统。道光七年(1827),任吉林将军,继富俊之后,守其成规,治边有
即“爱马克”(189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地名。见于《拉失德史》。汉译又作“蒙兀儿斯坦”(参见※蒙兀儿),意为蒙古人的地方。为※东察合台汗国基本组成部分,其地域,东起阿尔泰山,西到塔拉斯河之东的沙漠,北界塔尔巴哈台山至巴尔喀什湖一线,南包天山
1709—1769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贝子庙活佛。原为西藏僧人,后至锡林郭勒盟弘教。乾隆六年(1741),自阿巴哈纳尔左旗贝勒及信徒处募银万余两,并在苏尼特右旗王公崔札布等赞助下,于乾隆八年(1743),
门巴语音译,亦作敦龙坎、敦龙庆,意为“送鬼”。旧时门巴族本教巫师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墨脱门巴族地区。由男性担任。承师传。无专门法衣法具。主事送鬼治病。作法时,在村外草坝上或河溪旁供酒肉、粮食及病人衣
元明土司名。据《元史·泰定本纪》载,泰定三年(1326)置木朵路。《明史·地理志》称木朵路在孟艮御夷府东,当今缅甸南掸邦景栋与云南西双版纳之间。为傣、掸族居地。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广西左江流域壮族聚居区建立的革命军队。全名“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参见“龙州起义”(499页)。
?—1797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杭阿坦氏。乾隆三十六年(1771),以前锋随征缅甸。身经29战。三十八年(1773),随征金川,屡立战功,得功牌3。五十年(1785),授甘肃玛纳斯左营千总。五十四
古族名。亦作“白人”或“僰人”,元明时对西爨白蛮后裔的称呼。李京《云南志略》云:“白人为白爨,罗罗(今彝族)为黑爨。主要分布在中庆(今大理白族自治州)、永昌(今保山地区)一带。今白族为其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