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覩
见“鬓覩”(2588页)。
见“鬓覩”(2588页)。
即“贝子庙①”(314页)。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书名。清代严如煜撰。18卷。记述四川、陕西、湖北三省交界之山区风土、道路、险要、民食、物产、军备等情况。此地古为巴、氐等族聚居区。所记资料可供研究当地各族及其先民历史递嬗关系的参考。有道光二十年(18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阿细或阿西。“阿细”原为部落首领,勇敢善战,因反抗明朝统治,被俘牺牲,本支遂以其名为部落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弥勒、路南、丘北、罗平、武定、泸西、华宁等县及昆明市。有著名歌舞阿细跳月
1382—1445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下密院创建者,宗喀巴八大弟子之一。生于后藏古尔玛地方。于纳塘寺出家,拜堪钦珠巴喜饶为师,习修各种教法,法名喜饶森格。对香巴噶举教法有较深造诣。永乐八年(
清代八旗内司炮之兵。①内火器营炮甲:康熙三十年(1691),于京城设※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各佐领内选取炮甲一名,约880余兵。初定每年演炮8个月,每月6次。乾隆(1736—1795)间规定,每年秋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
见“和卓沙迪”(1449页)。
见“萧匹敌”(1992页)。
古地名。为渤海诸城之一。是渤海通往黑水靺鞨的交通要冲。故址皆认为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附近(有具体指为县治西南之马大屯),旧有说在镜泊湖附近的德林沃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