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分田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即“札剌儿”(433页)。
见“纳邻河卫”(1272页)。
藏语音译。意禀明上级签字批准的文契。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
清初额驸。亦作阔里哈。赫哲族。原东海呼尔哈部人,姓葛依克勒氏。世居德新(红土崖),赫哲巨族之一。后金天聪二年(1628),祖达尔汉归附皇太极,授额驸,为呼尔哈河二十二部总部长。后封固伦达,并从征山东。
别作垧、日。北方方言。耕地面积的单位名。《柳边纪略》载:一“晌者,尽一日所种之谓也”。《黑龙江外记》载:“关外田土以晌计,一晌,六亩余,黑龙江亦然。”但各地耕作、播种的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地方一个人在一
见“碎叶城”(2351页)。
1717—1786清代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二世(一作三世)。亦译瑞贝多吉、罗赖毕多尔吉、绕为多尔吉等,又名也摄丹丕钟麦。加佛教传说的十三位先世,亦称第十五世。生于甘肃凉州(又有生于西宁北乡或多伦
高句骊国第十世王延优的谥号。延优于汉献帝建安二年(197)继位,三国魏明帝太和元年(227)死,此为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见“巴尔斯博罗特”(4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