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失和
即“高彪”(1908页)。
即“高彪”(1908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觉拉康。宅第近江孜。传为不丹帕觉拉康寺一僧人的后裔,此僧因故被遂出不丹,被赐以一座后藏已故统治者的庄园。仅有1女,嫁努玛哇家族,所生子仍嗣承帕拉之名。18世纪上半叶,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称“毛难族”,1986年6月国务院批准改今名。人口71968。主要分布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下南两个乡境内,另有少部分散居在河池、南丹、都安、东兰等县(市)。其居住地区曾被
藏传佛教咒语名。藏语称“嘛呢意珠”。即“观音六字明咒”。六字即“唵、嘛、呢、叭、咪、哞”。源自梵文。唐代已被吐蕃尊信,敦煌石窟题记中到处可见。或书于寺院,或刻之于石,铸之于金属器皿,印之于布、纸,或藏
部分纳西族的自称。“纳”意为“大”、“黑”;“汝”意为“人”或“族”。他称“摩梭”。主要分布在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边、盐源等县。详见纳西族(1269页)。
旗地红册内所载的余地。清代诸如存留、丈余、旗退、绝户等项旗地的总称。入关初以圈地分给旗人而尚有存留,八旗、内务府等机构陆续清丈出来的余地,丁缺之户退交公中之地,驻防旗人交出在京所受之地,户绝而又无人承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夏历正月十五日“初昏,持炬登高,谓之迎月”。另据李朝金迈淳《洌阳岁时记》正月条载,是日初昏,农家“束炬点火成群,向东而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蓟县白塔”(2317页)。
古地名。春秋末年越国东界地。《国语·越语上》:“勾践(初年)之地……东至鄞”,在今浙江鄞县境。
见“罗卧泼”(14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