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卓传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赫哲族萨满教神事活动之一。赫哲语音译,直译为“捉雀”,意为“求子仪式”。民间以为,小儿死后其魂变为“雀”,故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妇女年过二十七八或30岁以上不生育,即认为
南北朝时期柔然官号。领有部众,参与军政事,或奉命出使他国。官号世袭,故亦有以莫缘为姓氏者。突厥沿用此号作为一种尊称,如启民可汗向隋朝上表称:“大隋圣人莫缘可汗”。
契丹语。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应天皇太后※长宁宫。
清代西藏日喀则地区反对蒙古汗王和格鲁派之斗争。清崇德七年(1642),和硕特蒙古固始汗灭藏巴汗后,将后藏土地、百姓全部献给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顺治十二年(1655)固始汗死后,汗位空悬数年。十六
西域古国名。又作柘支、柘折、者舌、赭时。昭武九姓国之一。位于药杀水(今锡尔河)一带。都城方10余里。国有粟、麦,多良马。俗善战。隋大业五年(609),遣使贡献。6世纪中叶隶属突厥。显庆三年(658),
清代关于西藏地方添兵、划界及官员职责的规定。乾隆五十四年(1789),成都将军鄂辉收复廓尔喀所侵藏地后,奏准设站定界,主要内容为:前后藏分驻绿营官兵,由都司、外委管领,设立塘汛12处,边界等处添设藏兵
见“台郎卫”(649页)。
蒙古语音译,又译达尔和坦,意为“免除赋役者”或“有功之人”。清代,蒙古※阿勒巴图”(承担赋役的人)中的富有者,因作战、服役输财有功等原因,被世代、终身或定期若干年豁免赋税和劳役。享有这种权力的人被称为
清代地名。又译乌兰固木。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西北(即今蒙古境内乌兰固木)。清初为准噶尔部辖地。以其肥沃,宜耕种,噶尔丹统治时期曾为准部屯耕地。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病死后,并于清。清朝政府遣
蒙古族传统体育活动之一。历史悠久,早在1206年蒙古国建立前已盛行。优秀的摔跤手被尊称为“孛阔”(蒙古语意为“力士”)。据史载,成吉思汗从父不里及蔑儿乞部赤勒格儿均享有此称。旧时与赛马、射箭合称为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