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库里伯克
见“海古拉”(1938页)。
见“海古拉”(1938页)。
西夏宗室。党项羌族。尝从惠宗李秉常于木砦,当河津阻绝,罔讹萌欲施鸩毒,遂起而抗护,以计脱身,惠宗甚德之。夏大安九年(1083)六月,惠宗复位,欲加官进爵,为梁乙埋父子所阻,不遂志而死。子仁忠、仁礼,俱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见“遥里”(2370页)。
见“甫儿河卫”(1047页)。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
见“耶律宗真”(1315页)。
?—1661清朝大臣。内喀尔喀巴约特部中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恩格德尔子。初任侍卫、三等甲喇章京。崇德元年(1636),父卒,嗣爵。顺治二年(1645),进二等昂拜章京。七年(1650),进三等
①(?—1643)后金清初将领。蒙古族。郭尔罗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天聪七年(1633),朝后金,献驼马。八年二月复遣弟桑噶尔斋朝后金,甲胄雕鞍、弓矢。七月从征明,入上方堡,由宣府攻朔州。崇德元年(1
北魏肃宗孝明帝元诩年号。520—525年,凡6年。
1255—1300元朝大臣。又作卜忽木、不灰木,别名时用,字用臣。其先康里部人。忽必烈侍从燕真之子。幼时,侍太子真金。师事太子赞善王恂、国子祭酒许衡,受赞誉,被誉为“有公辅器”。至元十三年(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