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勒珲卫
见“虎儿文卫”(1385页)。
见“虎儿文卫”(1385页)。
见“忽必来”(1486页)。
1899—1958中国语言学家。字莘田,号恬庵。祖籍吉林宁古塔。满族。萨克达氏。隶正黄旗军籍,萨氏后裔分出罗、老、苍三姓,其出自三姓中之罗姓。后随满族入关,其父于宣统末年曾任宣武门城门吏(又称门领)。
唐代官办运输机构。又作长行坊、长运坊。以牛车为主要运输工具。设置于西州(治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遗址)等地。长吏称长行使。初隶河西长行转运使。对于促进西域地区交通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即“段智廉”(1699页)。
藏语音译,意为“一五二四”,即藏历十五绕迥第二十四年。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由掌办商上事务第穆呼图克图报请驻藏大臣批准,于光绪十六年(1890)仿※九松西著”币铸造,惟正面铸藏文“觉阿尼西”字样,余
即“寻阁劝”(932页)。
清朝在北京设立的民族学校。为培养使用满蒙文字的高等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六日建立,伊克坦任监督(校长)。以“造就满蒙文通才”,“以备行政任使”为宗旨。设满蒙文科,附设藏文科。分正科和预科,
突厥汗国官号。意谓“肥粗者”。《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其“肥粗者谓之三大罗。大罗便,酒器也,似角而粗短。体貌似之,故以为号。
县名。民国三年(1914),改清平县置。元置溱洞涪洞等处长官司、横坡长官司,属播州安抚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清平堡。二十二年(1389),改清平卫,治在堡北,隶贵州都司。二十三年,指挥司建土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