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书名。元陈基(1314—1370)撰。戴良编。35卷,外集1卷。基,字敬初,临海(今属浙江)人。受业于黄溍,至正中以荐授经筵检讨。尝当为人草谏章,儿获罪,引避归。张士诚据吴、引为学士,书檄多出其手。明
参见“白月”(593页)。
金熙宗武灵皇帝完颜亶年号。1138—1140年,凡3年。
清代内蒙古著名寺庙。蒙古语“五当”为“柳树”,“召”为“庙宇”。藏语名“巴达噶尔”,意为“白莲花”。汉名“广觉寺”。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北约70公里五当沟内。内蒙古西部藏传佛教(喇嘛教)格鲁派(黄教
即“盖水”(2123页)。
见“俄罗斯族”(1685页)。
清朝使用的民族称谓。指维吾尔族。清代称维族为“缠回”,故称其部落、部族为“回部”。如“吐鲁番回部”和“哈密回部”。乾隆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又称新疆南部八城维族为“天山南路回部”,统称维吾尔族为“回部”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崇拜的神祗之一。安放在木鼓房中,为女性,专司稻谷生长,每个村寨普遍供奉。每年撒过谷种后,都得猎头祭祀,否则认为庄稼便生长不好。由于盛行砍头祭谷神,造成寨与寨之间频繁械斗,直至
西域古城名、国名。见《魏书·西域传》,伽色尼国,都伽色尼城。《大唐西域记》、《新唐书·西域传》作鹤悉那,为漕矩吒国都。《酉阳杂俎》作伽阇那。《岭外代答》、《诸蕃志》作吉慈尼。《元史·西北地附录》作哥疾
古国名。一作罗甸国、罗国、罗施鬼国。唐宋时期牂牁地区乌蛮所建地方政权。唐开成元年(836),鬼主阿珮内属,被封为罗殿王,世袭爵,领罗殿国地,辖今贵州罗甸、贞丰、册亨、兴义、普安、普定、安顺、贵阳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