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河名。藏语称“杂褚必拉”。中国西南地区大河之一。源于青海唐古拉山东北。北源扎曲,南源昂曲,汇合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称此名。东南流入云南,穿横断山间,经过迪庆藏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
见“忽汗河”(1487页)。
碑铭。清圣祖玄烨为平定准噶尔军侵藏,振兴黄教,撰文记述所采措施及全部经过。康熙六十年(1721)立,以满、汉、蒙、藏四体文字勒石,立碑于拉萨布达拉宫前,建亭护之,后移至布达拉宫后山公园内。汉文全文分别
契丹部落名。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8部为10州,以独活部为无逢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
北魏大臣。字灵顺。先世河西鲜卑秃发氏,太尉※源贺孙。聪惠好学,初辟为司空参军事,历司徒祭酒、尚书北主客郎中,摄南主客事。寻奉命进征河州羌族却铁忽等暴动,降其众,受嘉奖。魏正光元年(520),晋行台左丞
①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固噜什喜次子。初授协理台吉,隶兄郡王多尔济阿喇布坦旗。康熙五十六年(1717),捐马助军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五十八
见“人方”(32页)。
即“丘富”(593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穷结地区。家族名称得自其在该地的世袭庄园名。全称扎西康赛,亦称哲康。早在五世达赖喇嘛时代,此家族已有人担任僧官。有僧人阿旺钦若曾为五世达赖自传提供资料。康熙二十六年(16
即“赛音巴雅尔”(2470页)。